重生明帝,但大明已经没了第54节(2 / 2)
其一是朝廷正税,洪武时规定民田每亩征收3升3合5勺粮,张居正变法后改为直接按市价收银子。
其二是加饷,即后来农民起义、建虏南侵,所加的辽饷、剿饷、练饷,合称三饷,合计每亩加征五钱银子左右。
其三是各地衙门派捐,这个数字就各不相同了,全看本地督抚老爷和县老爷心情。
除此之外,张居正改革之后,其实农民还要受另一层压迫,那就是衙门收税只收现银,于是每当收获纳税时节,地方官吏便会和豪绅奸商联手,打压粮价,于是原本值一两的粮食可能压到只有五钱,而农民为了缴税,还不得不将粮食低价售卖……
所以,陈子壮和瞿式耜、吕大器三人商议之后,定下三条对策
首先,三饷不能再加派了!至少剿饷和练饷不能再收了,毕竟农民军都已经集体“诏安”了,你还剿个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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