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触犯律法(1 / 1)
庭渊本就是故意走到陈之面前, 逼陈之露出马脚。陈之即便是掐住了他的脖子,他也没惊慌, 他有足够的把握从陈之的手中逃生。对于伯景郁这种滥用私刑的行为,庭渊应激了。他讨厌这个时代,讨厌阶级,讨厌权贵,讨厌封建王朝,原本对伯景郁还有几分好感,觉得他和其他权贵有所不同, 他能听得进去话,他几次称呼自己先生,虚心请教, 没有他想象中权贵那种嗜杀成性唯我独尊的心态。可就是这一瞬间,伯景郁又把他的想法完全颠覆, 把自己对他的美好滤镜打了个粉碎。权贵就是权贵,他们骨子里就是傲慢,在他们的眼里不存在人人平等的概念, 只要触及了他的利益, 便可以割舍。这里不是他生长的地方, 没有生命人权至上, 有的只是权贵的利益和他们的尊严不容侵犯。只因陈之威胁了伯景郁,便要被他将手指齐齐削掉,手掌要被利刃洞穿。在庭渊接受的教育和思想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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