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与舒樾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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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病花钱多…他那没有什么值钱的,一把破吉他,还是他十七岁生日时,父母送他的礼物。

那时候,他跟他妈和老汉说自己要当rapper,他妈和老汉不知道什么是“rapper”,就连夜去网吧百度,又连夜要打断他的腿,他妈一边哭一边往死里打他说:

“幺儿啊,强奸犯可不兴当啊,这个犯法啊!”

原来,他父母不识得英语,把“rapper”搜成了“raper”。

再后来,他过生日,父母给他买了一把吉他,说只要不犯法,干啥都行。

十八岁半的莫莫心一横,妈的,妈都要没了,还学屁的音乐啊,当即抄起吉他走出了家门。

遥远的梦想啊,终究会败给现实。

他才十八岁半,难道他的青春就要逝去了么?

莫莫永远忘不了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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